各县(市)、区及市直各单位职改办:
现将《一九九九年全市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九九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一九九九年全市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
根据全省职称改革工作会议精神,经市职改领导小组同意,今年全市职称改革工作继续进行。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人才人事理论为指导,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一整套竞争激励机制,推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为核心,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科学的人才评价与使用机制,突出依法管理,推行聘约管理,强化由岗位管理代替身份管理,打破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主要任务是:依据各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及有关政策,按照我市已建立起的竞争激励机制继续开展经常化评聘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在竞争激励机制的健全和完善上有新的突破;全面完成全国深化职称改革综合试点任务,迎接国家人事部的验收。在以职称改革为突破口,推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面实现新突破,进而推动整个职称工作向更深层次发展,为建设高素质社会化人才队伍、促进我市社会和经济发展服务。
评审工作
今年我市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政策及办法原则上按照石职改办字(1998)28号文《一九九八年全市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规定执行,全面推行公开竞争、量化推荐、综合评价、择优选才的竞争激励机制运行模式。除评审外,还将在部分系列开展“考核与测评相结合的中级资格微机系统”的应用,使人才的评价更加科学、公正。
一、参评范围和对象
参评范围:各种所有制性质单位中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参评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二、时间安排
4月份完成外语(古汉语)考试;
5月份完成外语(古汉语)考试合格成绩的公布及职改工作部署;
6月份基层各单位完成竞争答辩和量化推荐、综合测评工作;
7月份完成评审材料移交和资格审查;
8月份向省移交高职评审材料;
9月份完成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10月份完成初级职务的评审和中级职务向省的备案工作;
11—12月份完成评审通过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批及工作总结等工作。
三、评审工作有关政策规定及一些问题的说明
1、评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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