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GUAGE="JAVASCRIPT" CODEPAGE="936"%> 关于印发《关于对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干部进行法律知识普及培训的安排意见》的通知
 
冀ICP备字02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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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对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干部进行法律知识普及培训的安排意见》的通知
培训教育处 2004-12-06 15:15:11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政府劳动人事局,普法办公室,市直各部门:

    现将《关于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干部进行法律知识普及培训的安排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石家庄市委组织部 石家庄市人事局

    石家庄市普法办公室

    关于对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干部进行

    法律知识普及培训的安排意见

    根据河北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法制宣传教育办公室《关于对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干部进行法律知识普及培训的安排意见》,为进一省增强广大干部的法制观念,决定对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干部进行法律知识的普及培训,具体安排如下:

    培训内容 
    这次法律知识普及培训,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

    以国家基本法律法规以及与党政机关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包括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行政复议条例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等。省人事厅、省法宣办根据上述10部法律的基本精神组织编写了《国家公务员法律知识读本》,此书为这次普及法律培训的指定教材。普训过程中如有国家新颁的行政法规,将及时列入普训的内容。

    培训对象 
    培训的对象是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参照和依照公务员管理的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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