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GUAGE="JAVASCRIPT" CODEPAGE="936"%> 石家庄市接收军队转业干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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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接收军队转业干部条件
市军转办 2004-12-07 14:51:16

    原籍或入伍地是石家庄市的; 
    配偶系河北籍且在石家庄市有常住户口的(随军配偶须满三年); 
    父母在石家庄市有常住户口(不含随军来的)身边确无人照顾的(投奔岳父母、配偶须系独生子女); 
    转业干部夫妇均系现役军官,要求进市安置的,须有一方符合上述三款之一; 
    夫妇均为现役军官,一方转业,留队一方符合随军条件的,可到留队一方所在地安置;留队一方以后转业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夫妇双方均为外省籍,配偶须有石家庄市常住户口十年以上,军龄满二十年或副团(副处、技术9级)以上,配偶须有常住户口满五年或婚前在石家庄市有常住户口; 
    本市急需的具有中、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东路216号 邮编:050011 Address:No.216 East ZhongShan Road ,ShiJiaZhuang City HeBei Prov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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