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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市共接收军队转业干部790名(辖县、市176名,市区614名),其中团职170名,营以不(含技术干部)620名。为便于广大军转干部了解今年的安置政策,增加工作的透明度,根据中发[1998]7号文件各冀发[1998]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就今年我市军转干部有关分配事宜通告如下:
一、进市内安置条件
凡符合进河北省安置条件的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在市区内安置:
1、原籍或入伍地是市区内的;
2、配偶在市内有常住户口的(随军配偶须有市内常住户口满三年);
3、父母在市内有常住户口(不含随军来的),身边确无人照顾的(投岳父母的,配偶须系生子女);
4、双外籍转业军官,军龄满二十年或副团(副处、技术九级)以上的,其配偶户口在石市满五年;军龄 不满二十年或营以下干部(含技术十级以下干部),其配偶户口在本市满十年;
5、转业军官夫妇均系现役军官,双方同时转业 要求进行市内安置的,须有一方符合上述三款之一;一方转业要求到市内安置的,须一方符合上述三款之一或留队一方在驻石部队服役并符合随军条件;
6、市内急需的具有中高级职称的专业性技术人员。
二、分配去向
符合进市内安置条件的转业干部在市区分配,辖县(市)或矿区入伍的,由辖 县(市)或矿区安置。正团职转业干部原则上可留市安置。在分配去向上,主要充实企事业,新扩建部位,重点充实基层。对自愿要求自谋职业从事个体一经营或兴办私营企业界的,由市财政一次性补助2万元资助金,档案、人事关系由市人才服务中心接转,军转办不再重新安置。
三、分配方法
继续采取“指令性计划与双向选择相结合,以指令性计划为主;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以考核为主”和分配办法。
1、对各单位急城的专业技术人才,根据转业干部志愿和单位所需人才条件,优先分配。
2、正营职(含技术十级)以下转业干部志愿报名到考试单位的(分配计划前加*为考试单位),根据本人志愿和考试、考核综合计分,按计划择优分配。
3、团职(符合任职条件和除外)和技术九级以上的转业干部,根据本人志愿和考核情况按计划择优分配。
符合[1990]国转联字表号文件规定任职的团职干部不填报志愿,由市委组织部和军转办另行安排(市属单位由市委组织部分配,中省直单位由军转办分配),但要审核户粮证。
4、对自愿到工、商企业的转业干部,实行接收部位和转业干部双向选择,或根据转业干部志愿和单位需求情况进行分配。
四、分配程序
(一)转业干部填报志愿
1、转业干部必须在颂的分配计划内按相应职级填报两个志愿,一个是考试单位,一个是非考试单位。凡未参加考试或参加考试而未及格以及参加省直分配未能如愿回市安置的转业干部,只能填报非考试单位。凡不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的,由军转办酌情分配。
2、转业干部填报志愿时,必须由本人携带军官(警官)或文职干部证以及其他证明身份的有关证件、配偶或父母或岳父母的,除携 带上述证件外,还须由父母(岳父母)所在单位、街道办事处、辖区派出所出具身边无人照顾或独生子女证明,核对无误后方可填报。
3、凡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转业干部,填报志愿时,必须携带立功证书、证章各和通报、喜报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不全的,不计为政绩考核分,经军转办向部队核实系弄虚作假的,将档案退加部队,另处,据我们统计,今年的二等战功荣立者有十几名,因此 ,需要说明的是,二等战功者填报志愿过于集中而出现矛盾时,就彼此打分,优者进。因此,请功臣们在报志愿时要慎重考虑,不要过于集中。
4、营(含技术十级)以转业干部,凡考试成绩两门总分在120分以上的(其中基础知识72分,职业行为能力48分),可在预分计划内任意填报志愿。
(二)考核
1、政绩计分。军转办根据转业干部档案记载的奖惩民政部 项计分(具体标准附后)
(三)分配
对志愿到考试部位的转业班干部根据综合分(政绩分加考分的三分之一),按填报欺了单位的转业干部,如填报第一志愿的同一单位、同一职级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按计划择优分配,至计划满为止。
对填报其他单位的转业干部,如填报志愿数超过预分计划的,实行按绩计分,择优分配;志愿数不超过计划安息的,按七人志愿实行指令性分配。
对未能按第一志愿分配的转业干部,考虑第二志愿,但所报第二志愿仍需排列名次时,只能耐填报该部位第一志愿人员的后面排列,不能穿插名次。两个志愿均未实现的,由军转办另行分配。
五、其他事项
1、7月2日至3日填报志愿,逾期无效。
2、7月中旬公布分配结果。
石家庄市军转办
一九九八年七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