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事局,省政府各部门:
现将《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在执行中有什么问题望及时报告。
河北省人事厅
一九九八年五月十三日
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
考核试行办法
根据省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考核和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冀政[1994]29号)和人事部《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办法》(人薪发[1994]50号)文件规定精神,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制定《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试行办法》。
一、 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的范围
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包括转正定级及初次确定技术等级的考核、技术等级正常晋升考核和本等级考核。
新招收的学徒工、技工学校毕业生和职业高中学校毕业生学徒期满、见习期满转正定级以及尚未评定技术等级从企业调入或分配的工人、志愿兵、义务兵等,进行初次确定技术等级的考核。按照省人事厅《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岗位和技术等级设置试行办法》(冀人发字[1997]346号)文件规定的技术等级线,初级工晋升中级工、中级工晋升高级工,进行正常晋升技术等级的考核。本等级考核只在高级工中进行;初级工、中级工只进行升级考核,不进行本等级考核。
二、 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的内容和标准,要严格按照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考核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工考办)编印的《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技术业务水平考核标准》、《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行业职业道德考核标准》规定的“应知”(技术业务理论和职业道德,下同)、“应会”(实际操作技能,下同)的内容和标准执行。
三、 转正定级及初次确定技术等级的考核
(一) 新招收的学徒工学徒期满后经单位考核符合转正定级条件、技工学校(含职业高中)毕业生见习期满经单位考核符合转正定级条件的,可以申报初级工的考核。
(二) 高级技工学校(班)毕业见习期满经单位考核符合转正定级条件的,可以申报中级工的考核。
(三) 从军队复员退伍的义务兵、志愿兵或从企业调入的技术工人工作年限9年及其以下的可以申报初级工的考核;10年至19年的可以申报中级工的考核;20年及其以上的可以申报高级工的考核。
(四) 从军队复员退伍的义务兵、志愿兵或从企业调入的技术工人工作年限虽然9年以下,但从事本工种工作年限5年及其以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破格申报中级工的考核。
1. 在县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