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劳人局,市直各部门及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的统一部署,为做好我市人事管理信息数据库的建设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意义和特点 本次建库是由省人事厅统一组织,在省直机关数据库建设的基础上,和机构改革任务基本完成的大好时机启动实施的。数据库由国家、省、市、县(区)四级中心库和各基层单位分布数据库组成,我市数据库建设完成通过验收后并入省中心数据库。建立数据库是我市经济建设和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只有建立动态的人员基础数据库,才能准确了解人才结构现状,及时向社会发布余缺信息;才能进行研究分析,作出预测,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人事管理信息数据库的建设,将对人才人事工作产生重要的推动作用。 本次建立的数据库有以下特点: 1、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软件(使用人事部与金益康公司联合研法的《通用人事信息管理系统GPMS》世纪版),数据库建成后可实现各地区、各级人事部门的数据交换共享; 2、主要数据分布在各基层单位,国家、省、市和县(区)人事部门建立中心数据库,下级人事部门向上级人事部门定期动态更新数据,变死库为活库,保障数据的时效性; 3、按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三个类别分批建设、分类存储、边建边用,2003年底,全部完成数据库的建设; 4、全部数据库建成验收后并入省中心库,2004年起,省人事厅将和各市人事局进行网络环境的数据交换和传输,自动生成各类统计报表,逐步取消手工报表。 二、目标和要求 从现在开始利用今、明两年的时间,按照统一标准规范完成市、县(区人事管理信息数据库的建设工作。数据库建成后将实现从信息资源的收集、整理、分类、储存到利用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高效率、高质量地为整体性人才资源开发服务,实现人事人才管理的科学化、现代化。 具体时间进度要求: 1、各县(市)、区劳人局;市直各部门,要在2002年12月底以前,建成本地、本部门国家机关单位人员的数据库及单位信息数据库,并将数据上传(交)市人事局,验收合格后并入市中心数据库; 2、各县(市)、区劳人局;市直各部门;市直属事业单位,要在2003年5月底以前,建成本地国有、集体(含中央驻各地)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数据库及单位信息数据库,并将数据上传(交)市人事局,验收合格后并入市中心数据库; 3、各县(市)、区劳人局;市直属企业单位要在2003年10月底以前,建成本地国有、集体(含中、省直驻各地)企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数据库及单位信息数据库,并将数据上传(交)各市人事局,验收合格后并入市中心数据库。 2003年开始建好一个使用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