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事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建库技术文件第一辑 (2002.11.11)
本技术文件用于建库过程中的标准发布、问题解答、经验交流、信息发布等,各级人事部门可以把建库中的问题和经验及时反馈给我们,对于共性问题,我们解答处理后印发给大家。 第一部分 单位代码编制规则 第二部分 GPMS软件安装 第三部分 数据库基本参数设置 第四部分 机构设置 第五部分 人员信息采集表 第六部分 单位信息采集表 第七部分 GPMS教学版光盘使用 第八部分 数据升级 第九部分 软件购买 第十部分 其他信息
第一部分 单位代码编制规则 一、说明 1、本标准用于石家庄人事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的分级分类管理。 2、本标准所称单位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由河北省技术监督局分配给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的单位。 3、内部下属单位、部门的单位代码不在本标准规定的范围之内,其代码由上级人事部门制定分配,一般每级由两位数字组成。 4、本标准由石家庄市人事信息中心制定和解释。 二、单位代码 1、单位代码(12位)=分类管理代码(F1F2F3F4)+组织机构代码(C1C2C3C4C5C6C7C8) 2、分类管理代码(4位)=F1F2F3F4 F1F2用于全市中心数据库的分类管理,编码规则如下: 市政府工作部门=01 市委工作部门=02 市人大工作部门=03 市政协、民主党派=04 市政法系统=05 群众团体=06 事业单位=07 企业单位=08 市级其他机构、部门=09 长安区=11 桥东区=12 桥西区=13 新华区=14 裕华区=15 井陉矿区=16 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17 辛集市=31 藁城市=32 晋州市=33 新乐市=34 鹿泉市=35 井陉县=51 正定县=52 赵县=53 无极县=54 平山县=55 行唐县=56 元氏县=57 栾城县=58 深泽县=59 灵寿县=60 高邑县=61 赞皇县=62 F1F2=91~99为自定义区,由各级人事部门内部临时数据库编码使用。 注:合署办公及一个单位多个牌子的按第一块牌子归类,多头管理的单位按挂靠单位的类别归类。未能明确归类的单位按“其他机构”处理F1F2=09。 F3F4用于各县(市)、区中心数据库的分类管理,非县(市)、区管理的单位F3F4=00,编码规则如下; 政府工作部门=01 中共党委工作部门=02 人大、政协、民主党派、群众团体工作部门=03 政法系统=04 事业单位=07 企业单位=08 其他机构、部门=09 3、组织机构代码(8位)=C1C2C3C4C5C6C7C8 我省各单位的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由河北省技术监督局统一分配,具有全国唯一性。原代码为9位,前8位为数字,第9位为校验码。这里取前8位作为组织机构代码。 三、示例 | 1 2 3 4 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