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劳动人事局、科技局、财政局、市直各部门:现将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科学技术厅、省财政厅《关于选拔2002年度河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的通知》(冀人发[2002]90号)转发给你们,望认真领会《通知》精神,严格掌握选拔标准,切实在全市企事业单位(含非公有制企业)筛选出工业、农业、科研、教育、卫生、文化艺术和体育等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高标准地做好今年我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的选拔工作。各单位务于10月20日前将《河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呈报表》(一式三份);参选人事迹材料、所在单位推荐材料及有关职称、学历证书和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统一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报市人事局专家管理处审核。审核之后,列入推荐上报人选将予以公示。附:省《关于选拔2002年度河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的通知》
中共石家庄市委组织部 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
石家庄市人事局 石家庄市财政局
二00二年十月十五日
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河北省人事厅河北省财政厅
冀人发[2002]90号
关于选拔2002年度河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的通知
各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科技局、财政局、省直各部门:为深入贯彻中组部、人事部、科技部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表彰暨全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会议精神,推进“科教兴冀”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激励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为实现我省经济跨越式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做出更大贡献,根据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管优秀专家和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的选拔办法和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发[1994]5号)关于“中青年专家每两年评选一次”的规定,今年将进行2002年度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的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 选拔范围和数量2002年度河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在我省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和工农业生产第一线的企、事业单位(含其他经济成分的企、事业)做出突出成绩的专业技术人员中选拔,全省计划选拔100名,按3:1的比例确定推荐名额,共推荐308名。选拔重点是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现代化管理、新闻出版、文化艺术等领域中涌现出来的优秀人才,要注重选拔熟悉世贸知识,在证券、国际贸易、生物工程、网络通讯、电子商务等领域有较深造诣的专门人才,年龄上向45岁以下发展潜力较大的中青年拔尖人才倾斜。已获得“省管优秀专家”和“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称号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再参加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的评审选拔。二、 选拔条件、程序和办法推荐人选应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194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突出,其发明、创造、技术革新成果达到领先水平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获得国家级奖励,或省部级一等奖一项(含相应奖项),或省部级二、三等奖二项(含相应奖项)的主研人,同时在国际、国内重大学术会议上交流论文并获奖的,或在省级以上重要刊物发表三篇以上有较高价值论文的主要作者以及出版有较高价值论著的主要作者。2、在管理工作中,为本地区、本部门提出重要科学决策或创造出一套切实可行的科学管理办法,在省内得到广泛推广应用并取得显著效益的。3、在教学、临床、技术推广、体育教练等项专业技术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在省内同行中有较大影响和较高声誉的。4、长期在工农业生产第一线从事技术工作,并在开发新产品、培育新品种、开展技术创新等方面成绩显著,取得明显经济效益,获省优秀新产品一等奖(含相应奖项)一项(前三名)以上,或获农业部农牧渔业丰收一等奖(含相应奖项) 一项(前三名)以上的。5、在推动农业生产结构调整,促进农业经济产业化,帮助老、少、边穷地区脱贫致富工作中做出贡献,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推荐选拔工作由各级人事部门负责,主要程序是:拟推荐对象由本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河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呈报表》(此表从网上下载的网址是http://www.hebtest.com.cn/zhuanjia/zhuanjia.htm)一式两份,按隶属关系逐级审核同意后,报市政府人事部门或省直归口部门;各市政府人事部门和省直归口部门按下达的预分指标(分配名额附后),对推荐人选组织初评;省人事厅对初评通过人员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省人事厅研究同意、省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省政府批准。三、申报材料要求各市政府人事部门和省直归口部门负责对各单位推荐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被推荐人的职称、奖励、论文、著作、学历、学位等有关证件原件。审核后上报的有关证件的复印件,要注明“原件已核,属实”字样,并加盖审查部门公章。申报材料包括软盘、《河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呈报表》一式两份、综合报告、经各市和省直归口部门审核盖章的各种证件复印件等有关有效证明证件。初评通过人员材料于10月30日前报省人事厅专家管理处。四、奖励经选拔评审确定的专家人选经省政府批准后,以省政府名义颁发《河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证书,并按规定给予奖励。各市、各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做好今年“中青年突贡专家”的选拔推荐工作。选拔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增加透明度和竞争性,切实把最优秀的人才选拔上来。初评通过的人员要在本单位、本部门进行公示。选拔工作中其它未尽事宜按冀发[1994]5号文件规定执行。
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 河北省科技厅
河北省人事厅 河北省财政厅
二○○二年九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