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GUAGE="JAVASCRIPT" CODEPAGE="936"%> 专家管理处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流程图
 
冀ICP备字02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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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管理处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流程图
2005-09-27 09:41:31

承办处室:专家管理处(电话:86688720     监督电话:86688176  86688729  86688712

序号

工作

项目

     

申报所需材料

审批

时间

公开方式

1

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

1. 《协议书》办理:毕业生按当年毕业生就业政策与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达成协议后,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在《协议书》上盖章,毕业生签署意见,报市毕业生就业指导处盖章批准后交回学校。

2.  就业及落户手续的办理:与市属单位签订协议的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和《协议书》到市毕业生就业指导处办理就业手续。石家庄市区生源的毕业生凭原户口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户口迁移证》直接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非市区生源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单位介绍信》等到派出所落户;与县(市)签订协议的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到市毕业生就业指导处签证后,回县(市)劳动人事局办理报到和落户手续。

3.  档案转移:市毕分办将档案按毕业生接收单位整理归类后,由接收单位主管部门统一提取。

 

 

 

 

 

 

 

 

 

市政[2003]57

 

《就业协议书》、《报到证》、单位取档需持介绍信

随报随办

 

 

 

 

 

 

2

特殊津贴专家、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

1.  专家管理处公布有关政策;

2.  本人自荐或组织推荐;

3.  专家管理处组织专家评审并提出选拔意见;

4.  局务会审议;

5.        报省人事厅审核;

6.        特贴专家由人事部最后审定;

中青年专家由省政府最后审定。

冀政[1998]58

冀发[1994]5

1.  《综合情况报告》;

2.  《专家情况登记表》;

3.  各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按文件规定时限办理

3

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选选拔

1.  专家管理处公布有关政策;

2.  本人自荐或组织推荐;

3.  专家管理处组织专家评审并提出选拔意见;

4.   第一、二层次推荐人选报省人事厅审定,第三层次人选报省人事厅备案。

冀人发[2003]46

市人[2003]30

1. 《综合情况报告》;

2. 《选拔登记表》;

3 各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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